保險代理公司的設立應符合以下條件,。1.有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發起人。3.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公司章程。4.有符合任職資格的董事長、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5.具備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7.有符合規定的公司名稱及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業務、財務等軟硬件設施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的名稱中應當包含保險代理或者保險銷售字樣,且字號不得與現有的保險中介機構相同,但中國保監會另有規定除外。注冊保險代理公司的審批條件。擬提高保險代理公司的注冊資金要求。將保險專業代理公司及保險經紀公司的注冊資本提升至不低于5000萬元。擬任主要負責人符合本規定的任職資格條件;。擬設分支機構具備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與經營業務有關的其它設施。
保險代理公司的設立應符合以下條件:
1.有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發起人
2.注冊資本達到法定的額度
3.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公司章程
4.有符合任職資格的董事長、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5.具備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6.有與業務規模相適應的固定住所
7.有符合規定的公司名稱及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業務、財務等軟硬件設施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的名稱中應當包含“保險代理”或者“保險銷售”字樣,且字號不得與現有的保險中介機構相同,但中國保監會另有規定除外。
注冊保險代理公司的審批條件
日前保監會表示,擬提高保險代理公司的注冊資金要求,將保險專業代理公司及保險經紀公司的注冊資本提升至不低于5000萬元。
(一)內控制度健全;
(二)注冊資本達到本規定的要求;
(三)現有機構運轉正常,且申請前1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
(四)擬任主要負責人符合本規定的任職資格條件;
(五)擬設分支機構具備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與經營業務有關的其它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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