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的硝關規定,合資經營企業、法人型合作企業和外資企業都采用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經批準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因此,外商投資企業章程多為有限責任公司章程。3.從《合資企業法實施條例》、《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和《外資企業法》有關章程的規定中可以看出,合資經營企業和合作企業的章程根據合資經營合同和合作合同制作,兩者的內容很多都是重復的。而外資企業章程的內容則與設立申請書有很大聯系。根據《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第16條的規定,外資公司注冊及外資企業的章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外資企業章程的修改程序。
一、外商投資企業章程概述
企業章程作為設立企業的基本要件,具有公示作用,是企業自治的依據及其行為的根本準則,同時也是國家對企業進行監督管理的依據之一。根據法律的硝關規定,合資經營企業、法人型合作企業和外資企業都采用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經批準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因此,外商投資企業章程多為有限責任公司章程。但與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相比,又有自己的特點
1.在津律適用方面,除應符合公司法中對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絕對必要記載事項的要求外,還應符合外商投資企業法中對章程內容的要求。
2.外商投資企業章程的生效、修改、重大變更均須審查批準機關的審批,而一般的公司章程則不需要審批。
3.從《合資企業法實施條例》、《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和《外資企業法》有關章程的規定中可以看出,合資經營企業和合作企業的章程根據合資經營合同和合作合同制作,兩者的內容很多都是重復的;而外資企業章程的內容則與設立申請書有很大聯系。
二、外資企業章程
根據《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第16條的規定,外資公司注冊及外資企業的章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外資企業名稱及住所;
(2)外資企業宗旨、經營范圍;
(3)外資企業投資總額、注冊資本、出資期限;
(4)外資企業組織形式;
(5)外資企業內部組織機構及其職權和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以及總經理、工程師、總會計師等人員的職責、權限;
(6)外資企業礎財務、會計及審計的原則和制度
(7)外資企業勞動管理;
(8)外資企業經營期限、終止及清算;
(9)外資企業章程的修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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