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根據《公司登記條例》的規定,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申請注銷登記。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也明文規定,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公司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應當將營業執照公章、合同專用章等繳回原登記機關,拒不繳回的,屬違反登記管理法規的行為,可以提請當地公安機關協助收繳。
公司注銷是指什么?公司吊銷又是指什么呢?
關鍵詞:公司注銷
導讀:公司注銷是指公司完全消失,所有債權債務結束。但是根據《公司登記條例》的規定,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申請注銷登記。那么吊銷未注銷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呢?
由于部分企業對營業執照的吊銷和注銷概念不清,從而導致應該注銷時不及時注銷,而是故意等待工商部門依法吊銷。
目前,部分經營者對“吊銷”和“注銷”在認識上存在一定誤區,認為“注銷”要清算,要花錢公告,還要跑有關單位,不如被工商部門把營業執照吊銷了省時省力。
少數企業甚至把“吊銷”作為一種“解脫”,因此有些企業在退出市場時采取故意不參加年檢等方法,等著由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而這種行為往往會導致嚴重的法律后果。
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限制增加
吊銷營業執照會給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帶來一定的限制。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第31條規定,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名稱三年之內不得使用。
《公司法》第57條規定,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規定: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處罰與罰款
根據公司登記條例規定,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定代表人進入黑名單
根據《公司法》147條第四款“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也明文規定: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公司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股東的連帶責任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18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因怠于履行義務,導致公司主要財產、賬冊、重要文件等滅失,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董事、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債務清償責任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20條: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主張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對公司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將涉及無照經營
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應當將營業執照公章、合同專用章等繳回原登記機關,拒不繳回的,屬違反登記管理法規的行為,可以提請當地公安機關協助收繳。利用應收繳的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按無照經營論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從法理角度來說,公司的注銷是有很多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一般來說,應該在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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