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出版單位的名稱、章程。有符合新聞出版署認定的主辦單位及其必要的上級主管部門。有適應業務范圍需要的組織機構,有六人以上熟悉電子出版物出版業務并審批設立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除依照前款所列條件外,還應當符合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申請設立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證件申請書應當載明出版單位的名稱、地址、經濟性質、資金來源及出版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住址,出版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主辦單位的名稱和地址。設立連續型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申請書還應當載明出版物名稱、刊期、媒體形態。出版單位章程。出版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及本規定第十七條要求的其他人員
出版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谐霭鎲挝坏拿Q、章程;
?。ǘ┯蟹闲侣劤霭媸鹫J定的主辦單位及其必要的上級主管部門;
?。ㄈ┯写_定的業務范圍;
?。ㄋ模┯斜匦璧馁Y金和設備;
?。ㄎ澹┯泄潭ǖ墓ぷ鲌鏊?;
?。┯羞m應業務范圍需要的組織機構,有六人以上熟悉電子出版物出版業務并 具有編輯、計算機及其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的專業人員,其中主要負責人或者 法定代表人應當具有高級職稱。 審批設立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除依照前款所列條件外,還應當符合電子出版物 出版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
申請設立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ㄒ唬┥暾垥?,申請書應當載明出版單位的名稱、地址、經濟性質、資金來源及 數額,出版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住址,出版單位的上級主 管部門、主辦單位的名稱和地址;設立連續型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申請書還應 當載明出版物名稱、刊期、媒體形態;
?。ǘ┲鞴懿块T的批準申請文件;
?。ㄈ┏霭鎲挝徽鲁?;
?。ㄋ模┏霭鎲挝坏闹饕撠熑嘶蛘叻ǘù砣思氨疽幎ǖ谑邨l要求的其他人員 的專業職稱證明和身份證明;
?。ㄎ澹┵Y金信用證明;
?。┕ぷ鲌鏊褂米C明。